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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个作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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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家想说的话:】

对于秦筝,我的设定是走在路上会多看两眼,异性第一眼见到他都会觉得很帅的“小帅哥”

但是他不靠脸吃饭,我就懒得写他的颜了

拾掇拾掇可能会成为大帅哥

至于颜值出圈,大概因为妆造好,以及粉丝滤镜有八米厚hhhh

-----正文-----

陆一凡翻着秦筝签售会上的一张张照片。

有的是他正端坐看书时,有的是他低头给粉丝签名时,有的是他对粉丝粲然一笑时,有的是他慵懒地靠在椅子上玩手机时,还有一张他似乎发现了有人在拍他,眼波流转,惊鸿一瞥。

他痴痴地看着这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,他褪去所有青涩的孩子气,锋芒难掩,光芒四射。

底下全是粉丝的彩虹屁:“哥哥的眼不是眼,银河星辰坠人间。

哥哥的笑不是笑,勾魂摄魄迷情药。

哥哥的嘴不是嘴,安河桥下清江水。

哥哥的手不是手,康桥岸堤垂杨柳。”

陆一凡嘶了一声,暗叹这年头没点文化,都不好意思追星了。

不管是腐女还是追星女孩,都一个比一个有想象力,文采卓然。

他还看到粉丝称白夜为“人间金丝雀”。

金丝雀?陆一凡想,秦筝一定不喜欢这个称呼。

曾经他把这只金丝雀豢养在笼中。

后来他知道,他是猛虎,是雄鹰,所以他放他自由。

秦筝犹在睡梦中时,就被听风一个电话吵醒,彼时,才早上六点。

他打着哈欠:“风哥,什么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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