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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错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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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半个多月前接手的一个案子,接手的时候一审已经结束。但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很不满意,也不服气,换了律师,还请求了上诉,于是有了今天上午的二审,这也是林榛出现在这里的原因,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,他能不在这里吗?

事发当晚,当事人悄悄潜入一户人家,在屋子里翻箱倒柜,只找到了一条值钱的金链子。有总比没有好,踹了就跑。屋子里黑漆漆的,也没开灯,当事人以为没有人在家,便直接大摇大摆地从客厅里穿过,这不穿不知道,一穿吓一跳。

客厅里坐着一个人,一个老婆婆在泡脚。老婆婆独自居住,为了省电,在半摸黑就能在屋子里畅通无阻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开灯的。

因此,当一个独居老人和一个外来小偷在昏暗的客厅里狭路相逢时,两个人都吓了一跳,老婆婆率先反应过来,当即离开洗脚盆站了起来,说时迟那时快,当事人一个箭步端起那盆洗脚水就朝老婆婆泼去,老婆婆躲避不及,被泼了一身,当场愣住,于是,当事人又趁机夺门而出。

一审时判的是入户抢劫,而本案最大的争议点就在于是否当场使用暴力。是否当场使用暴力决定了是入户盗窃还是入户抢劫,而这又是三年和十年的区别。

泼人一身洗脚水算不算暴力?林榛没有直接说明,只是有时问一两个无关紧要的问题,或是简单陈述。

兜兜转转,直到林榛在庭上作出他最后的发言:“既然排除了所有暴力情况,而被害人也否认受到实际伤害和威胁,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被害人并没有当场遭受暴力或被以暴力相威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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